开封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2020年,开封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规范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开封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300余条,其中,政策解读14条、公示公告52条、其他警务信息230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件5件,全部按时办结;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1件(去年未审结),今年7月份鼓楼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我局胜诉;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在全市率先完成,受到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扬。被市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网站工作先进单位。(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市公安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市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中虎任组长,市公安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磊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市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研究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局研究室主任赵磊兼任。各县(区)公安局、城区各分局参照市局做法,健全组织架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本地的政务公开工作。(二)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政务公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理念,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准确、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迫切知道的公安工作信息。一是围绕公安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突出涉及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位置和关键环节,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公开后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公安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二是紧盯重点领域抓好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把上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动态更新,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紧盯规范性文件抓好主动公开。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促进作用,对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在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四是紧盯社会重大关切抓好主动公开。增强公安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搜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重大突发敏感事件、公安执法、涉警负面舆情等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和公信力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五是紧盯权责清单抓好主动公开。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确认的权责清单为基本依据,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对外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开封)”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同时公示。六是紧盯互联网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抓好主动公开。由市局办公室牵头抓总,负责网站的总体规划、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信通、网安部门切实做好技术维护、应急保障和安全防护等工作,加强网站安全监测、测评和检查,查找网站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局直各警种部门将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作为首选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发布的政务信息,同步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三)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眼公正、实效、便民,将建章立制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积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审批、更新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各相关警种部门秉承“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警种、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谋划、制定本警种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渠道、目标标准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更新。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审查机制。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降低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信息发布前均需进行合法性、保密性、准确性、真实性审查,严格履行法核、密核、文核程序,涉及人事任免、机构编制和表彰奖励等内容的,由人事、教育训练部门审核;涉及外事、出国出访等内容的,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涉及财政支出、项目立项等内容的,由警务保障部门审核;向社会公布重大、敏感性政府信息,由宣传部门审核。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定期更新制度。对已经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遇到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政策调整、机构设置等发生变化时,由发布信息的部门及时作出更新调整。四是建立会商研判工作制度。对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由承办单位事前充分调研后,提出参加会商警种部门需求,由政务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推动重大疑难问题由“单一警种答复”向“集体协商答复”转变,形成发现问题、调研论证集体协商、依法答复的制度路径。(四)加强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工作中,由局直各警种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警种部门分管办公室(综合科室、大队)的科、室、支队领导具体负责本警种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室、大队)具体承担政务公开业务,办公室(综合科室、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办公室系统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外,同时负责拟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文核工作;保密部门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法制部门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合法性审查;各业务警种部门安排部署工作与政务公开同步考虑,围绕政务公开的内容、期限、方式公开主体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督察部门配合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或不按规定履行法核、密核、文核责任的,及时纠正、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规章000规范性文件333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2002,379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00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17703,532行政强制210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行政事业性收费710 第二十条第(九)项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政府集中采购0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 0 000 05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10000 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30000 03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 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 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 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2.重复申请 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六)其他处理 0000000(七)总计 5000005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10001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0年,开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对照,与人民群众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仍需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和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还不够重视。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两级政府有关精神,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增强公开意识,坚持主动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多种途径,把着力点放在社会关注、群众期待的重要事项上,依法将公安工作中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警务部署、法律法规、行政职权,以及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警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内容详实、广泛,扩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强化平台建设,优化群众服务。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不断增强门户网站的实用性、功能性和丰富性,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改进网上办理事项。充分利用好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尽可能实现所有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三)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始终坚持市局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责、部门相互协调、配强配足专职人员的重要前提,不断探索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综合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加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Normal.dotmMS325414521235falsefalse1703WPS Office_11.1.0.11194_F1E327BC-269C-435d-A152-05C5408002CA02020-02-15T03:58:00ZUSER-HP2022-01-12T03:51:30Z22052-11.1.0.1119438842AE05F1443EB83E521FC94E6C1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