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开始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进一步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1月13日,交警支队四大队组织人员深入市汽车中心站,对车辆安全性能、安全设施及驾驶员资质等进行全面检查,向司乘人员宣传冬季行车安全知识,引导司乘人员切实绷紧安全这根弦。对检查中发现的汽车中心站周边交通设施缺失破损等情况,及时予以修复,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1月16日,交警支队三大队组织警力深入柳园口乡牛庄村,利用农村集市人员集中的特点,在集市设立宣传咨询点,针对农村地区多发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事故案例,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同时,他们还走进驾校,向学员讲解驾驶机动车基本操作规范、安全行车常识及不同路况下的应对技巧,提醒学员们在今后驾驶中时刻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1月16日下午,交警支队七大队组织辖区客货危运企业负责人开展源头化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督导,当场签订2025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驾驶人安全驾驶承诺书、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清理目标责任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切实消除源头安全隐患。要求相关企业在春运期间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遇恶劣天气出现,及时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滑防冻防风等措施,及时调整运营计划,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创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道路交通环境。
1月16日,尉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走进前张铁村、芦馆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案例、现场体验,以“拉家常”和“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同时,针对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等情况,面对面向老年人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兰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则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僵尸车”专项治理行动,提升静态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风险隐患。他们针对重点街道、商圈、客运场站、农贸市场设置执勤岗位,加大静态交通管理力度,落实“车头齐、顺向停、入车位、头朝外”管理标准。对无人认领或车辆所有人拒不配合的违法停放“僵尸车”,依法予以拖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释放公共空间,净化城市环境。
公安部提示——
自驾车辆出行
应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天气预报和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路线,尽量错峰出行。出行前要提前检查车况,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分心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要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酒驾醉驾。实习期驾驶人要谨慎选择长途自驾出行。
高速公路行车
要时刻保持安全车距,遇拥堵、缓行路段,不要随意穿插,切勿占用应急车道,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要“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临近驶出高速公路出口要注意观察标志标牌,提前靠右侧行驶,切勿在出口处急刹、急停、变道、倒车。
城市道路行车
要注意观察路况,保持安全车速,切勿因流量减少而放松警惕、超速行驶,途经无信号灯路口或斑马线,要提前减速观察,确保安全通过。
农村道路行车
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道路,要减速慢行,切忌弯道超车。途经穿村过镇路段,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车辆和行人,按规定让行。清晨、傍晚时段视线差,驾车时要注意观察路上行人,尽量靠中线行驶。
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
尽量减少自驾出行,确需驾车出行的,要降低车速、控制距离,不急打方向、不急踩刹车,防止车辆失控侧滑侧翻或追尾。路面积雪或结冰,应尽量沿前车车辙轨迹行驶,切勿加速超车,需要停车时应提前采取措施。
乘坐客运车辆出行
要选择正规营运客车,不要乘坐站外揽客拼团“黑车”、超员客车,不要搭乘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乘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