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5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韩新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城区内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
1、源头政策宣传。积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违规电动三轮和四轮车辆销售门店开展政策宣传,未纳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不需上牌、不需驾驶证、交警不处罚”等虚假宣传;在销售门店粘贴“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需要驾驶证”。提示标语,告知消费者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纳入工信部目录、可以登记上牌的车,不能上户、无牌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制作“告驾驶员一封信”宣传页,将纳入工信部目录合规车辆上牌流程及所需驾驶证情况进行广泛宣传。
2、平台阵地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动社区村镇“大喇叭”广播,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使LED电子显示滚动字幕资源,全方位、多渠道、高频次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引导群众了解车辆性质、熟知法律法规、理解治理目的,自觉主动不购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
3、警示曝光宣传。选择驾乘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过专题片、小视频等系列报道形式,以案说法、寓教于乐,警示宣传驾乘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现实危害性,利用电子监控抓拍或现场手机拍照等手段,定期采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闯红灯、走快车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连续在媒体进行系列曝光,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批评教育,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二、强化路面查处
1、实行定点查处。由正式民警带队,组织警力在市区主要干道、“四圈、两区”(即校圈、医圈、商圈、景圈,行政区、车站区)设置卡点,施行显性用警常态化管控勤务,执勤民警必须携带对讲机,使用“交警集群”频道,坚持关口前移、重拳出击。各大队在既定卡点基础上,安排执勤警力通过定点查处和流动查处模式,开展违规三四轮车查处工作。六大队铁骑开展网格化巡逻,利用车载喊话器开展劝导纠治违章。
2、坚决处罚到位。对违规的电动三轮、四轮一律依照违法情节从严处罚到位,对车辆的来源进行核查暂扣,暂扣期间让其提供车辆手续及证明,并书写教育保证书,保证不违章。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恳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不遗余力地争取改进。
联系单位: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25322071
开封市公安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