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机动车注册登记
1、实施主体
开封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刘寺车管业务大厅)
2、设立依据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
3、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4、申报条件
前置条件:1.机动车销售部门的机动车销售发票,2.国税局办理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凭证,3.保险公司办理的机动车交强险凭证。
必要条件: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存档)。个人是身份证、单位的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凭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机动车产品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4、《机动车查验记录表》。5、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的使用性质证明。6、非免检车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是否可网上预审批
否
6、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7、申报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文件 |
1 |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2 | 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3 | 机动车交强险 | 原件 | 1 | 纸质 |
4 | 机动车销售发票 | 原件 | 1 | 纸质 |
5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凭证 | 原件 | 1 | 纸质 |
6 | 机动车产品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原件 | 1 | 纸质 |
7 |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 原件 | 1 | 纸质 |
8 | 非免检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9 | 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使用性质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8、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 | 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 ||
收费单位 | 车管所 | 缴费方式 | 现金 |
收费标准 | 行车证15元、登记证书10元、牌照100元(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