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 法律依据
| 办事程序
| 责任 单位 | 责任 事项 | 承诺 时限 | 法定 时限 | 收费情况 及依据 |
户口漏登人员入户;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 1、 本人申请 2、 两份以上可以相互印证的原始依据(原始的户口本、身份证、编码本、老户口大页等) 3、 社区(村委会)证明。 4、 辖区民警调查报告。 5、 二份以上的邻居证明。 | 派出所 | 1.接收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受理。 2、1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审核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材料不全,予以退回并向群众说明应补充的材料
| 15 | 30 | 否 |
县(区)公安局 | 1.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2、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按规定签署意见上报市公安局。审核不合格的通知派出所向群众说明情况 | 5 | |||||
开封市公安局 | 8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反至县级公安机关 | 8 | |||||
县(区)公安局 派出所 | 2个工作日县级公安机关反至派出所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的,派出所向群众说明情况。 | 2 | |||||
派出所 | 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 |
职权名称 | 实施 依据 | 审批 要件 | 责任单位 | 责任 事项 | 承诺 时限 | 法定 时限 | 收费情况 及依据 |
出生登记;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条 |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育的不需要提供); 3、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派出所 | 核实审请内容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的,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予以退回并向群众说明应补充的其他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 1 | 1 | 否 |
死亡人员户口注销;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 | 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
派出所 | 核实审请内容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的,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予以退回并向群众说明应补充的其他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 1 | 1 | 否 |
迁出注销登记;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 1、准迁证(第二联); 2、迁出人户口簿、身份证; |
派出所 | 核实审请内容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的,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予以退回并向群众说明应补充的其他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 1 | 1 | 否 |
迁入登记;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 | 1、 准迁证(第三联); 2、 迁移证。 3、 入户地户口本。 |
派出所 | 核实审请内容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的,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予以退回并向群众说明应补充的其他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 1 | 1 | 否 |
变更与更正登记;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 变更姓名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4、辖区民警调查报告。 5、社区(村委会)证明 6、其它证明材料 | 派出所、 县(区)公安局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学龄前儿童变更姓名由公安派出所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其它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须有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 学龄前1个工作日,其他 20个工作日
| 1、20 | 否 |
性别的变更: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 县(区)公安局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 | 20 | 20 | 无 | ||
变更民族成分: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结婚证和身份证 4、市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明。 | 派出所 县(区)公安分局 市公安局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 30 | 30 | 无 |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 变更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婚约状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相关证明材料。 | 派出所 | 核实审请内容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的,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予以退回并向群众说明应补充的其他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 1 | 1 | 无 | |
户口注销(删除)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 入伍注销户口 1、应征服役的《入伍通知书》; 2、《居民户口簿》 | 派出所、
| 由本人或亲属凭《入伍通知书》和《居民户口簿》到户口常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 1 | 1 | 无 |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1、个人书面申请; 2、出入国(境)有效证照;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 派出所、
| 公民因私出国(境)、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注销户口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 1 | 1 | 无 | ||
立户、分户、并户 | 《河南省公安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 |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3、 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 结婚立户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 购房立户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 派出所 | 核实审请内容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的,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予以退回并向群众说明应补充的其他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 1 | 1 | 无 |
职权名称 | 实施 依据 | 办理流程 | 责任 单位 | 承诺 时限 | 法定 时限 | 收费情况 及依据 |
居民身份证办理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 | 受理→审核签发→信息上传→信息核验→证件制作→证件发放 | 派出所 | 40日 | 40日 | 首次申领、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河南省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试行)》 | 受理→审查→办理 | 派出所 |
3日 | 3日 | 每证10元。 |
暂住人口登记,暂住证申领 | 《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 持身份证到派出所申领→ 民警调查核实→录入信息系统→办理暂住证 | 派出所 | 1天(不含走访核实时间) | 1天(不含走访核实时间) | 无 |
租赁房屋登记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 私人房屋需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房屋出租需持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到派出所申请→登记走访调查→→录入系统,建立档案。 | 派出所 | 1天(不含走访核实时间) | 1天(不含走访核实时间)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