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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4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尊敬的王海滨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议4.5吨及以下厢式货车进市区免开通行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减少尾气排放,市政府于20179月发布《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对货运车辆实行限制通行措施。在执行通告过程中,对于物流车辆、轻型普通货车等用于配送生活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开封交警部门一直以来予以大力保障,20213月以前一直为上述车辆办理时效为3个月的纸质长期通行证。

2020年交警支队为了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组织交警支队相关部门人员赴郑州、濮阳等多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参照郑州管理模式,建设货车入市管理信息系统。截止20213月22日,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网上办理平台已经开始运行,群众只需按照程序在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车辆,系统实现自动审核,自动生成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减少人工审核程序,提高了办证效率,实现电子通行证“指尖办”和“秒办”,大大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问题,群众不出家门就可以在手机上申领货车入市通行证。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研究新能源轻型货车入市免办通行证政策来保障货运车辆通行问题。

以上答复若有不到之处,恳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您所建议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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