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4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尊敬的王海滨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议4.5吨及以下厢式货车进市区免开通行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减少尾气排放,市政府于2017年9月发布《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对货运车辆实行限制通行措施。在执行通告过程中,对于物流车辆、轻型普通货车等用于配送生活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开封交警部门一直以来予以大力保障,2021年3月以前一直为上述车辆办理时效为3个月的纸质长期通行证。
2020年交警支队为了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组织交警支队相关部门人员赴郑州、濮阳等多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参照郑州管理模式,建设货车入市管理信息系统。截止2021年3月22日,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网上办理平台已经开始运行,群众只需按照程序在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车辆,系统实现自动审核,自动生成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减少人工审核程序,提高了办证效率,实现电子通行证“指尖办”和“秒办”,大大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问题,群众不出家门就可以在手机上申领货车入市通行证。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研究新能源轻型货车入市免办通行证政策,来保障货运车辆通行问题。
以上答复若有不到之处,恳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您所建议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