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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8-31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尊敬的丘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晋安路各住宅小区门口交通安全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晋安路沿线是我市东西主干道,车流人流量较大,政府部门及住宅小区较多,车辆进出道路时,处置不当,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局交警支队实地调研后,辖区内,部分小区辅道内,非机动车道(辅道)不具备安装减速设施的条件,安装减速设施,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目前经实地查看后,晋安路有两处减速设施,一是中级法院门前,二是老市委门前,市局交警支队将告知安装减速设施的单位,限期拆除减速设施,并告知各小区物业部门,对小区外减速设施进行拆除。同时,市局交警支队将对晋安路沿线加强管控,加大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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