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8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尊敬的马磊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市城区交通乱象整治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不良交通行为是影响市容环境的顽疾之一,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为了根治这种顽疾,市交警支队协同市城管局全年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不良交通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行人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我们始终按照要求进行常态化管理,通过我们的努力,目前这一状况已明显好转,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守法意识逐渐提高。针对您提出的这些问题,我们已从以下三点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不良违法行为的治理:
一、严查电动三轮、四轮车违规上路行驶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市交警支队联合区政府针对城区内的电动三轮、四轮违规上路、城墙内闯禁行、非法加装车棚、走机动车道等违法现象,多次开展集中查处。整治行动中,组织警力和区城管队员在全市范围内的主要路口、路段、景区周边设置卡点,执勤人员对过往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排查,对闯禁行的车辆进行暂扣,对违法加蓬的车辆现场予以拆除,全市形成了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讲解电动三轮、四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教育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二、严查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违法一直是造成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走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集中开展重点整治,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在近半年的整治过程中,我们通过定点治理和铁骑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各重点路口和路段,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妨碍交通安全的非机动车辆进行了清理整治。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不文明行为,以劝导教育执法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着力提升全民文明出行安全意识。
三、大力宣传文明交通,全面消除交通陋习
为进一步强化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在全市设置五个文明交通学习岗亭,对违法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到岗亭内观看警示教育片20分钟、抄写“法律法规”20条,对不听劝阻且严重违法人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接受处罚。
处罚并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让我们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拥有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以上答复若有不到之处,恳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您所建议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