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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5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5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郭宏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市区道路监控补光灯亮度进行优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开封市区路口所使用的补光灯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频闪方式补光灯,另一种是脉冲方式补光灯。频闪方式补光灯的作用是为车辆通过路口时拍摄高清晰的车辆号牌和车辆全景特征进行补光,其亮度符合国标要求。脉冲方式补光灯的作用是为夜间道路行车抓拍系统进行补光,是一种辅助光源,确保准确拍摄通过路口车辆的特征图像和全景图像。我市脉冲方式补光灯的运行时间在17:30-07:30之间,倍频在1-15之间,符合国标要求。

目前,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承建的电子警察项目,路口抓拍单元频闪式补光灯安装在车辆行驶对向方向(抓拍车辆前部),而脉冲式补光灯安装在车辆行驶同向方向(抓拍车辆尾部)。集英街以西(郑开大道与一大街交叉口除外)的所有电子警察抓拍项目均为新区管委会负责,至今未移交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积极向新区管委会建议,按照国标要求建设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到之处,恳请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您建议的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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