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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尊敬的詹鸣燕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完善我市道路交通标线设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问题,我市路口直行过后有个别道路只有一个机动车道,是由于受道路宽度的限制,没有单独非机动车道,存在机非混行,道路改造属于城管局,交警支队无权对道路进行改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路口50米之内没有施划停车位,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公安厅豫建城〔2013〕号文件,《河南省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导则》施划停车位,前几年由于创文工作的需要,区政府施划了一批停车位,非交警支队施划,下一步,交警支队积极申请购买除线设备,尽快取消不合理停车位。

交通标志标设不系统,十字口实线太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第12.8.3规定:导向车道线的长度应根据交叉口车辆排队长度、几何线形、交叉口间距、交通管理措施等因素,宜为30m70m之间。目前我市交通标志标线齐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符合设置规范,针对夷山大街与万胜路路口左转右置这一特殊情况,又增加一块“前方路口,左转右置”提醒标志,方便群众出行。                 

以上答复若有不到之处,恳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您所建议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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