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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尊敬的肖卫国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黄河大街隔离带不合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黄河大街改造,是全市重点项目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开封市规划局进行规划、开封市市政设计院进行设计,由开封市城管局负责改造。

因改造后的道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院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第7.6.1条之规定:“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当无中央分隔带且不设防撞护拦时,应在中间带设分隔栏杆,栏杆净高不宜低于1.10m,在有行人穿行的断口处,应逐渐降低护栏高度,且不高于0.70m,降低后的高度不应小于停车视距;断口处应设置分隔柱”进行设计。所以,该路段符合相关的交通设施设计要求。

另外,目前该道路尚未移交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

以上答复,如有不到之处,肯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不遗余力的改进,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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