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适老模式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 作者:办公室

尊敬的海宁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人员频繁穿行路段增设测速摄像头和电子抓拍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激增,但道路基础设施更新速度较慢,尤其是市区中东部地区道路较为狭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冲突问题凸显。特别是在学校、商场等人流、车流密集的地方,交通冲突问题格外突出。

一、采取的工作措施

为了保障人员频繁穿行路段的交通安全,我市交警部门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高峰岗”制度,确保早晚高峰交通出行安全、畅通。

二是落实“护学岗”制度,确保中小学上下学期间交通出行安全。

三是向科技要警力,积极推进交警科技信息化工作。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我市交警部门也意识到因警力限制,仅靠现场执勤执法,治理效果不明显。为了提高管控效能,我市交警部门已于2020年向市政府申请财政资金,拟在市区学校、工厂、商场、车站等人流车流较大的点位,安装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停车等影响通行安全、秩序的违法行为。目前电子警察新增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立足本职,持续加强人员频繁穿行路段的交通安全保障。

一是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治理。结合我市创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交警支队《2021年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主次干道、20个主要交叉口和商业大街、车站广场、景区周边管理整治,持续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严查机动车斑马线不减速避让行人、违法掉头、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推进、完善电子警察新增工作。在原有电子警察新增计划基础上,调研工厂、生活小区周边道路电子警察设置需求,科学、合理设置电子警察,保障交通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到之处,肯请您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不遗余力的改进,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一篇: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河南省
政务服务网

河南警民通

平安开封微博

平安开封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