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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警方发布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提示

时间:2017-01-13 浏览:次 作者:xccsh

    鸡年春节就要到来,很多市民朋友都要和家人团圆聚会、走亲访友、逛街购物、游园观景、旅游出行,喜庆之余,安全最重要。为此,开封警方从防盗抢、防火灾、公共活动安全、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给广大市民送上安全防范提示,祝愿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喜庆的春节。

    一、保管好财物,谨防盗抢。春节期间,市民携带的钱物较多,在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挎包、背包,将其放在视线范围以内,防止小偷掏包盗窃;出门前、睡觉前一定将门窗锁好,防止爬窗、撬锁入室盗窃;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妥善存放;外出时,戒指、耳环、项链、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外露,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二、消除各类隐患,谨防火灾。春节期间,市民在家中使用电器增多,不要让电器超负荷运转,防止短路、电线燃烧等意外发生,长时间外出时,一定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商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拨打“119”、“110”报警。

    三、参与公共活动服从管理,安全有序。春节期间,我市举办的灯会、庙会等大型活动较多,市民进入公共活动现场时要注意安全通道、应急出入口的标志、标识,不要靠近危险警示;遇有热点活动局部人员较多时,不要围观凑热闹,避免发生拥挤踩踏,如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疏导,迅速有序撤离;携带未成年人参加活动时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看护教育,防止人多拥挤走散走失;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参与公共活动、进入娱乐场所,否则警方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注意安全。市民应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防止燃放不当对自身造成伤害;燃放时要远离电线、井盖等公用设施,以免引燃电路、引爆沼气或其他易燃、易爆气体。不得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也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春节期间,人流车流较大,市民驾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开封是旅游城市,春节期间到我市旅游休闲的车辆增多,建议市民在市内出行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驾车外出旅行时,关注天气和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合理选择出行路线,确保旅途安全。春节期间,市民在家中、酒店等处聚会饮酒明显增多,饮酒要适度,防止饮酒过度伤害身体或发生酒后滋事、打架斗殴;酒后绝对不能开车,构成“醉驾”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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