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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相关交通管理业务的公告

时间:2020-02-02 浏览:次 作者:研究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全市车驾管及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各项车驾管窗口业务。暂停市县(区)两级车管所业务大厅、机动车和驾驶人服务站等车驾管窗口的业务办理。

二、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业务。包括汽车、摩托车等各类驾驶证申领科目一至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实习期满考试、满分学习考试等相关考试业务。

1、凡预约成功的考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计入考试费用,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对于学习驾驶证明临近到期考生,按照上级部署,交警部门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相关考生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与所在驾校沟通)

3、对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a.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三、暂停机动车检验业务。对于暂停期间机动车检验到期无法检验的,暂不予处罚,但车主仍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相关保险,并在驾车过程中严防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暂停市县(区)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业务。

五、暂停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业务。暂停市县(区)交警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业务,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a.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

六、积极推行网上办理业务。补换领机动车牌证、申领免检合格标志,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进行办理,选择邮寄方式,相关牌证将会通过邮政寄递到您的手中。

业务咨询电话:

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0371--23160009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371--26821883

检测业务咨询电话:0371--22622055

违法处理咨询电话:0371--23857393

网办中心咨询电话:0371--23830556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以上涉及的交管业务何时恢复,我支队将及时公告,请关注开封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开封交警微信公众号和开封交警微发布公众号。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开封交警提醒您尽量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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