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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区信号灯路口放行规则调整的通告

时间:2022-08-16 浏览:次 作者:交警支队

为减少交通延误和路口空间资源浪费,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依法科学分配通行权利,改善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有关专家科学论证,决定自820日起,对我市城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灯控路口放行规则作出调整,由“先左转后直行”调整为“先直行后左转”。

随着开封市城区道路的拓宽改造和路口的展宽渠化,路口交通信号灯当前执行的“先左转后直行”放行规则的不足逐步显现,无法设计施划路口左转弯待转区,直行车辆排队等候放行时会不同程度地妨碍左转车辆和右转车辆分别进入左转车道、右转车道,浪费路口空间资源,影响路口通行效率。同时,由于目前全省只有我市信号灯路口采取“先左转后直行”放行方式,与周边地市不统一,也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为此,开封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建议,拟将我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灯控路口放行规则由“先左转后直行”调整为“先直行后左转”,以减少交通延误和资源浪费,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依法科学分配通行权利,改善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

为让广大群众充分发表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市交警支队通过开封日报、开封网网站、开封网微信、开封发布微信、开封日报掌上开封微信、开封日报微信等发文向我市广大群众征询意见。自7118时至71724时止,共在这些平台收集到群众意见20345条。其中,“同意”15123条,占总数75%;“不同意”3197条,占总数15%;“无所谓”1824条,占总数9%;“其他”201条,占总数1%。在绝大多数群众表示赞成的基础上,市交警支队又组织有关专家和部分政协委员进行了认真论证,最终确定了调整方案。

方案显示,目前全市城区共有信号灯路口322处,移交至市交警支队维护管理的228处,这次调整的为符合条件的灯控路口,即184采取多相位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放行方式由“先左转后直行”调整为“先直行后左转”,电警抓拍调整同步进行。调整自820日开始,831日全部完成。单相位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城区9处“借道左转”路口也仍保持现状

放行规则调整后一个月为过渡阶段,在此期间,对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行为进行劝阻、批评、教育,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不予处罚。

为配合新规则施行,从91日起至年底,对我市交通管理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进一步优化。在城区交叉口范围较大且左转车辆较多,设有多相位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设计施划左转弯待转区。预计此举可使一个信号灯周期多通行36辆左转车辆,有效提高路口机动车通过量,减少车辆滞留。

同时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放行方式调整后的交通通行情况进行调研与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缓堵优化方案,通过信号优化控制策略、优化信号配时,辅以精细化的交通组织、管理,重点加大对景区、学校、环城墙周边复杂路口以及主干道、大型商超等周边涉及的200个灯控路口的交通优化,缓解交通拥堵,均衡路网交通压力,提升主干道的通行效率。

针对路口的交通流及饱和度特点,综合我们旅游城市的交通特点,将信号控制路口分为低峰、平峰、次高峰、高峰、节假日、寒暑假等交通状态,针对不同状态制定不同的适用信号控制目标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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