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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区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办理指南

时间:2021-03-26 浏览:次 作者: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2021年3月22日起,开封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正式推行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网上办理业务,纸质通行证将不再办理。电子通行证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办理渠道 :



申请人可通过“开封交警”微信公众号、“汴捷办”APP,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信息,实现电子通行证“指尖办”。

 办理流程 :



(一)申请办理

1.进入办理界面


1.1通过“开封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理界面。关注“开封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通行证”,进入办理界面。


1.2通过“汴捷办”APP进入办理界面。下载并打开“汴捷办”APP,点击搜索栏,在搜索栏中输入“通行证办理”,出现搜索结果后,点击“通行证办理”进入办理界面。


2.进入通行证办理界面后,点击进入“电子通行证申领”,认真阅读“办证须知”后,开始申办通行证。

3.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1)蓝色号牌车辆申请


(2)黄色号牌车辆申请

(二)查询结果

申请成功的通行证可在“电子通行证查询”页面查看。

(三)取消通行证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时提交的驾驶证信息,主动取消已生效的电子通行证。

  注意事项 



(一)电子通行证分类
电子通行证分为“保障民生类运输”、“市政施工作业”、“工业企业物料运输”、“ 建筑物料运输”、“ 建筑垃圾(渣土)运输”、“ 商砼车运输”、“危化品车运输”7类,请根据车辆用途,申办不同类型的电子通行证。

1.未申领对应类型通行证将导致通行证无效。


2.未申领对应类型通行证1次的车辆,交警部门按照闯禁行予以处罚。未申领对应类型通行证达到2次的车辆,交警部门按照闯禁行予以处罚,同时将该车辆列入灰名单进行管控,进入灰名单的车辆1个月内无法申领电子通行证。未申领对应类型通行证达到3次的车辆,交警部门按照闯禁行予以处罚,同时将该车辆列入黑名单进行管控,进入黑名单的车辆3个月内无法申领电子通行证。


3.“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商砼车运输”、“危化品车运输”电子通行证不支持网上办理,请进行现场办理。(办理地点:金明东街1号  联系电话:0371-23872215)

(二)以下情况将导致审核不通过:


1.车辆处于报废、注销状态。


2.车辆逾期未检验。


3.车辆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


4.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


5.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记满12分的。


6.车辆基本信息填写有误。如:黄色号牌车辆填写为“蓝色号牌”,将导致审核不通过。


(三)已办理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的车辆仍需遵守开封市有关机动车尾号限行的规定。


(四)临时交通管制或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将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停止办理相关车型通行证,已办理通行证的,通行证将被冻结、失效。


(五)电子通行证上线后,纸质通行证不再办理。已办理纸质通行证的,请按照本指南申领电子通行证。

咨询电话:0371-23872215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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