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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车未按规定摆放三角架,高速交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时间:2023-07-24 浏览:次 作者:高速支队

20237141110时,开封高速交警支队豫鲁省界执法服务站巡逻人员巡逻至日兰高速457公里处,发现在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大货车,打着双闪警示灯,车后面未摆放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旁边时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极易引起交通事故,情况十分危险。

巡逻人员立即停车上前查看,经询问,是车辆发生了故障,车辆无法正常行驶。随即巡逻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告知驾驶员,车辆发生故障的时候,第一时间要打开双闪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摆放好三角牌,人站在护栏外面,及时拨打救援电话等待救援,而不是单单为了省事只开启双闪灯。

随后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驾驶员听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后也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于处罚结果表示认同,表示以后不会再犯此类错误,一定遵守行车法律法规。

开封高速交警提醒:出门前需对车辆进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一旦车辆故障或事故发生后难以移动的,需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即在发生事故或故障后,如果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移至应急车道或就近出口驶离,无法远距离移动的车辆应停至应急车道后及时打开“双闪”,后方150米以外放好警告标志。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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