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赌博功能检验认定报告
时间:2015-12-10 浏览:次 作者:admin
开封市公安局
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赌博功能检验认定报告
汴公治赌检〔200X〕XXX号
委托单位:XX县(区)公安局XX派出所
委托时间:200X年X月XX日
委托认定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名称(机型机种):XX机器
数量:XX台
委托检验材料:案件现场、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视频资料(含照片及视频)光盘1张,讯问、询问笔录XX份,扣押物品清单X份,检查笔录X份。
检验情况:经查看机器生产商家及型号为XXXX,属非文化部批准经营机种;经查看机器、主板样式及操作功能,发现X台机器有X个操作基本单元,各操作基本单元功能完善,具有独立的上分、退分功能,选定有赔率、以小博大功能,经查阅笔录、现场视频,证实机器退币、退分功能完善,是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符合赌博机的特点。
检验认定结论:依据《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9〕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公通字【2014】17号文件《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二、六条规定,以上XX县(区)公安局XX派出所委托检验认定的XX机器是赌博机,赌博机台数以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位的数量为准认定为XX台。
开封市公安局
200X年X月XX日
此检验认定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委托单位,一份留检验单位备查,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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