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清分日期、换证日期、审验日期相关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12 浏览:次 作者:研究室
驾照的清分日期
驾照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将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循环。
比如,12月5日取得驾驶证,那么至第二年的12月4日24时为一个记分周期,从第二年的12月5日起为一个新的记分周期。
驾驶证的“清分规则”是怎样的呢?
可以清零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有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零。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所以,大家请记得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并缴纳罚款,以免把记分带到下个周期哦~
持A类、B类(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上准驾车型的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有记分的,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审验学习。
同时,如果驾驶人办理了增驾
其清分日期依旧按照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计算
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大于或等于12分则需要根据记分分值、驾驶人车型参加“满分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那么驾驶人可以提前多久办理期满换证呢?
答案是90天!
如果驾驶人逾期未换证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和逾期的时长息息相关
驾驶证过期一年内的,可以正常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重要提醒:逾期期间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到三年的,驾驶证会被系统注销,此种情况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人通过重新考取科目一合格后进行换证,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所以,如果驾驶人因出国、服兵役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换证一定要上交管12123APP申请延期换证哦!
驾驶证审验业务其实主要和三类人群相关:
1、持有大中型客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持A、B照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
2、校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驾驶证审验日期是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之后的30日内。
例如,林某,驾驶证记分为9分,初次领取驾驶证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那么他的审验日期就是每年的5月31日起往后顺延30日内,30日之后没有审验的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审验。
同时,
如A类、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或在审验有效期截止前通过学法减分将记分清零后即可无需参加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