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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公安再添办证服务新举措,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相关解读

时间:2023-11-21 浏览:次 作者:治安管理支队

开封公安再添办证服务新举措!

11月20日起开封公安正式推行

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国范围“跨省通办”

即省外户籍居民在开封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受理地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该项服务举措打破了长期以来外省临时身份证只能回原籍办理的限制,极大方便了群众就近就地申领,最大限度让办事群众“少跑腿”。

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举措具体如何办理?

受理网点

全市公安机关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全国所有省份的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受理条件

年满16岁公民,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时限

受理机关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自取等方式领取证件。

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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