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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铸就金色盾牌

时间:2015-10-09 浏览:次 作者:admin

  

7月2日,开封市公安局杏花营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民警宋曙光在社区排查消防隐患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51岁。

    从警26年来,宋曙光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责任区连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守护了一方平安。

    7月2日8时30分,宋曙光在派出所点名后,到辖区进行消防检查,他约谈了一家存在消防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并对其下发整改通知书。随后,宋曙光前往杏花营镇排查消防隐患。10时,宋曙光突感身体不适,镇上一家药店老板为其检查血压发现很高,劝道:“你都这把年纪了,回家歇歇吧。”宋曙光说:“工作是我的本职,是我的责任,我得把它干好。”

    但很快病情加重,难以支撑,药店老板便把宋曙光送到杏花营镇卫生院,随后又送往开封市救治。当日14时50分,宋曙光因急性心肌梗死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多年来,哪里有危难哪里就有老宋的身影,老宋的足迹遍布辖区每一个角落,老宋干工作从来是任劳任怨。”杏花营派出所所长赵广亮至今仍不愿接受宋曙光牺牲的事实。

    赵广亮告诉记者,宋曙光参加公安工作时,放弃留在机关的机会,主动要求到基层锻炼。为摸清辖区情况和熟悉掌握业务,他在每次处警、调解纠纷、巡逻盘查后,总是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几个“怎么办”,坚持做工作手记,一直到牺牲,他记的工作日志已有20多本。

    “老宋干工作心中总想着别人,他曾将两次立功机会让给他人。在兴隆派出所,他抓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时被对方扎伤,他却将立功机会让给战友;在仇楼派出所,他在制止一起械斗时被扎伤,他再次将立功机会让出。”杏花营派出所副所长丁华松讲述和宋曙光一起共事的往事。

    据统计,宋曙光生前先后侦破案件300余起,调解纠纷600余起,消除安全隐患300余起,为群众办好事400余件。用宋曙光自己的话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要无愧身上的警服,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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